专利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应该如何加快专利申请程序:
一、 提高申请文件的质量
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可以有效避免形式错误,减少或避免在初审阶段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更正的机会,节省回复这些通知书的时间周期,有效缩短初审时间,在提交申请时直接通过初审。
在实际审查过程中,申请文件思路清晰,措辞流畅,对技术方案有全面的介绍,这也将使审查员更快地理解发明方案的内容,缩短审查员理解和检索专利的时间,准确、客观地判断创新是否符合要求,减少出具审核意见通知书的次数,缩短实践考试周期。
二、 及时回复评审意见
在对发明进行实际审查时,将发出2-3次通知。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4个月(优先审查为2个月),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2个月(优先审查为1个月)。在收到通知后,将尽快提交回复意见,审查员将尽快继续审查,以缩短周期。
三、 办理专利优先审查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内结案:
1、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应当在45日内发出,案件应当在一年内结案。
2、发明申请提出实质性审查请求并缴纳相应费用,符合开始实质性审查条件的,可以优先审查。
该建议还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
(1) 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 涉及设区的省、市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 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技术或产品更新速度快;
(4) 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准备好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 同一标的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然后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申请的,中国的首次申请;
(6)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的问题需要首先加以审查。
优先审查所需文件:
(1) 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2) 除前款第(五)项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知识产权局签署;
(3) 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当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于优先审查只能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并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后进行,因此前一个初步审查阶段无法加快,需要大约三个月的时间。优先审查后需要一年时间,所以整个申请过程最快可能需要一年零三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9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公告》第23点,如果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天(仅指申请日)就同一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优先。
申请人可以根据本办法选择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以加快我国发明专利的审查进程。
四、 快速处理专利预审
专利预审是指保护中心对申请专利的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的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的审查,缩短专利申请的授权周期。专利预审制度具有审查周期短、程序不合法、以专利质量为导向、注重产业创新、新技术创新和关键环节创新等特点。
专利申请成功后,可以进行专利预审。首先,将申请文件提交保护中心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获得申请号并及时支付。到保护中心提交申请号,加快考试速度,进入快速考试通道。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53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每个保护中心都有自己的备案要求和领域。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本文-摘要!53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过预审和加速立案,许可周期将大大缩短,发明专利的许可周期将从20个月以上缩短到3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预审申请存在某些限制:
首先,以下专利申请不得通过快速审查渠道处理: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PCT申请、,同一申请人根据专利法第九条款规定在同一天就同一发明创造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以及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需要保密审查的分案申请和申请。
第二,发明专利申请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在专利局出具的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提交答复意见,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复意见。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中,申请人对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后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自动转入普通申请程序。
根据申请加速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情况,申请人可以在相应的保护中心备案后申请专利预审,以加快我国发明专利的审查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