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专利是否属于发明专利?本实用新型专利属于中国专利,但不属于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设计专利三种。发明专利是指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后授予的专利权。本实用新型专利是指经审查批准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专利权。本发明和本实用新型在受保护对象(对象)上有交叉点。也就是说,可以认为,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对象是由发明专利保护的对象所包括。以下将详细描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供您理解。

本发明是指一种新的产品、方法或改进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技术方案,而不是发现和总结自然规律。发明有两种,一种是方法发明,另一种是产品发明。方法本发明是指为解决具体技术问题而采取的方法和步骤。它通常包括两类:制造方法和操作和使用方法。前者包括产品制造工艺和加工方法,后者包括测试方法和产品使用方法。产品发明是指新产品或新物质。产品和材料在自然界中都不存在。它们是由人们利用自然法则创造的。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新型的产品形状、结构或组合实用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总之,它是工业生产的各种形状和结构的物体。

从以上说明中,我们知道本发明包括本实用新型,属于本发明的产品发明。但是,对于一些没有固定结构或材料保护的产品,虽然它们也是产品发明,但不能受到实用新型的保护。本实用新型与本发明还有其他区别。即在审查制度中,只有经过初步审查,才能授予专利权。对于同一产品发明,只有经过实质性审查,才能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授权。而且,在判断创造性时,发明专利的审查标准远远高于实用新型。也就是说,本发明需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重大进展”,而本实用新型只需具有“实质性特征和进展”。

鉴于其在审查制度上的差异,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专利稳定性和保护周期也不同。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可以直接将发明专利作为判断专利权是否侵权的证据,而本实用新型需要出具专利评估报告,必须是一份积极的评估报告。相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而本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仅为10年。

因此,对于一种改进的产品结构技术方案,无论是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都需要考虑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