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本发明的特征在于:首先,本发明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它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和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它通常由几个技术特征组成。其次,根据性质,发明权利要求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分别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产品权利要求包括人类技术生产的物体(产品和设备),方法权利要求包括具有时间过程要素的活动,可分为方法和使用两类。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能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本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前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包括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开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申请日前国内外公知的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重大进步。实用性意味着本发明能够被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专利权的客体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即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因此,专利权的客体应当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授予专利权人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无形产权。与有形财产相比,它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 所谓的垄断也被称为垄断或排他性。专利权是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授予申请人或其法定受让人的,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专有权。专利权归专利权人专有,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其权利客体(即发明创造)。
(2) 具有及时性。所谓专利权时效性,是指专利权有一定的期限,即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都有自己的规定,计算保护期的起始时间也不同。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两者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3) 这是区域性的。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这意味着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和保护的专利仅在该国家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没有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未得到承认和保护。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他必须根据其他国家的法律单独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国际条约和双边协议另有规定,任何国家都不会承认其他国家或国际知识产权机构授予的专利权。